二、投標條件 1、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滿足業績要求并在人員、資金、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2、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國家注冊造價師資格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7 年至 2019 年)財務狀況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17 年12月1日至今(3年),承擔過合同金額在280萬元以上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核驗原件,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5、信譽要求:投標人自 2017 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3年)投標人社會信譽自查承諾(蓋公司公章);投標人在報名時需提供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本單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截圖。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